中国代表团团长在第76届执理会上的发言
(2014年7月8日,海牙)
2014/07/25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欢迎您主持执理会。中国代表团将与您和其他代表团密切合作,顺利完成本届会议各项工作。

  主席先生,

  中方赞同伊朗大使阁下代表不结盟和中国所做发言。不面,我愿结合会议议程进一步阐述中方立场。

  首先,中方感谢总干事就消除叙利亚化武进展情况所做的全面报告。自去年9月27日执理会通过决定以来,消除叙化武取得了阶段性成就。截至6月30日,叙已经将宣布的化武全部运出境外,并完成了境内化武及相关设备销毁工作。相关进展是在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特别是叙利亚境内安全形势不靖的情况下取得的,来之不易,中方对此表示欢迎,赞赏叙利亚政府、禁化武组织、联合特派团及有关各方所做积极努力。本届执理会作为6月30日最后期限后的首次会议,应公正、客观评价前一阶段的工作,为包括化武生产设施在内的叙化武后续问题的解决创造有利条件。中方始终支持叙化武销毁工作,亦为此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愿继续本着务实精神,与各方一道,推动早日彻 底完成全部销毁工作。

  第二,化武销毁是公约核心宗旨,也是禁化武组织首要目标。有关化武拥有国和遗弃国,应按照公约及禁化武组织决策机构相关决定要求,尽早完成销毁任务。禁化武组织应继续确保在这一领域的投入。作为曾经的化武受害国,中方尤其关注日遗化武销毁问题。日本侵华战争结束已近70年,数量巨大的日遗化武仍散布中国山原湖川,时刻威胁着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我们对此深表遗憾。更令人忧虑的是,日遗化武销毁进度再次明显滞后于双方共同商定并经第67届执理会通过的销毁计划。中方再次敦促日方严格履行公约义务和销毁计划,加大投入,尽快完成销毁工作。

  第三,中方始终高度重视国家履约,认为它对公约的全面有效实施意义深远。同时,中方始终认为,国家履约应在充分考虑各国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技秘处已就推进国家履约提出了“帮扶计划”,中方认为这是适应各国国别需要,提高国家履约能力的有效方法。我想借此机会宣布,中方愿参加“帮扶计划”,与技秘处一道,协助有关国家建立健全履约立法及机构,欢迎有意愿国家提出需求。中方也将通过研讨会等各种场合,介绍、分享自身履约实践和经验。

  第四,中方一贯致力于推进公约普遍性,呼吁非缔约国早日完成签批工作。今年4月和5月,中方邀请缅甸派人来北京参加了禁化武组织相关研讨会和培训班,与他们进行坦诚、深入交流,推动其早日批约。中方愿继续为促缅批约做出自己的努力。

  主席先生,

  我愿借此机会,谈一谈中方对赴叙疑似化学袭击事实调查组工作的看法。

  中方充分重视事实调查组工作。支持总干事派遣事实调查组调查疑似化学袭击事件。中方专家也实质性参与了相关工作。小组遇袭后,中方多次对袭击表示谴责。

  不久前,技秘处公布了事实调查组工作摘要报告。中方对小组因遇袭而无法开展实地调查工作,从而无法做出确切结论感到遗憾。希望技秘处能够继续公正、客观、专业地推进事实调查组的工作。有关各方应切实努力,采取措施,相互合作,确保调查组人员的安全及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席先生,

  作为禁化武组织重要缔约国,中方一贯高度重视履约相关工作,并多次通过举办会议、培训班等,促进国际及地区在履约及和平利用化学事业等方面的合作。今年4月,我们在北京举办了“亚洲地区化工安全与安保研讨会”,5月举办了新一期防护与援助高级培训班。中方将继续保持投入,与技秘处及各方合作,期待为实现公约宗旨目标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代表团要求将此发言作为正式文件散发。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