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张军大使在第69届执理会上的发言
2012/10/13

  2012年7月10日,海牙

  主席女士: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祝贺您当选执理会主席。相信在您的指导下,执理会一定能够顺利完成未来一年的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为此,中国代表团愿与其他代表团密切合作,支持您和主席团的工作。

  主席女士,

  2012年是禁化武组织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4月29日,《禁化武公约》生效15周年。15年来,各缔约国及本组织技秘处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履约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样是在今年,有关国家未能在最终销毁时限内完成销毁,对公约的权威和本组织的信誉带来严峻挑战,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明年将举行公约第三次审议大会。如何在客观回顾履约情况、总结经验教训的同时,全面规划今后工作,确保实现公约的核心目标,是本组织面临的重大课题。

  刚才,古巴代表团代表不结盟和中国作了全面、系统的发言,中国代表团完全赞同。下面,请允许我进一步阐述中方立场:

  首先,应充分认识早日完成化武销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有效地推动有关工作。化武销毁涉及公约核心宗旨,也是本组织建立的首要目标。中方赞赏化武拥有国就推动化武销毁进程所作努力,但也必须承认,有关国家未能如期完成销毁,给公约及多边军控和裁军进程带来了一系列不利影响。这一事实不应随着销毁时限的过去而被淡忘。相反,禁化武组织应以此为警示,始终将化武裁军作为优先要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弥补逾期给公约信誉带来的消极影响,重树国际社会对公约权威的信心。

  为此目的,应在公约框架内,全面落实第16届缔约国大会通过的化武销毁时限相关决议。我们注意到各当事国已提交了包含确定销毁完成日期的销毁计划,并向执理会报告了销毁进度。中国代表团敦促有关化武拥有国继续根据公约条款和相关决议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加快销毁进程,在各自销毁计划确定的框架内,尽早完成销毁;要求技秘处在对销毁活动进行核查的同时,就销毁进度开展独立、有效的评估供决策机构参考,并为此确保相关资源配置。禁化武组织各决策机构特别是三审会应高度重视对该问题的审议,并采取必要措施,全力推动销毁进程。

  第二,全面、彻底、尽早完成日遗化武销毁,直接关系到公约的宗旨和信誉,应继续作为禁化武组织工作的优先和重点。

  根据公约规定,2012年4月29日是完成日遗化武销毁的最终时限,执理会有关决定也确认了这一点。日遗化武销毁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未能在上述时限前完成销毁已是不争的事实,且总体销毁进程严重滞后,远不如人意。中方对此备感关切和忧虑。

  日遗化武销毁逾期相关决定和逾期后销毁计划已在执理会得到通过,中日双方亦签署了相关双边备忘录,下一步的关键,是全面、严格落实上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和计划。中方敦促日方作为对销毁负有首要责任的遗弃国,切实履行公约义务,严格按照公约条款及核查附件规定开展销毁活动,全面落实执理会决定和双边备忘录要求,尽一切努力加快进度,确保在销毁计划确定的时间框架内早日完成销毁。中方并要求三审会和各级决策机构按相关决定内容就日遗化武销毁工作进行有效审议,欢迎技秘处继续就该问题发挥积极作用。中方将继续根据公约规定履行应尽义务,保持与各方合作。

  第三,应统筹规划,全面、平衡地推进各领域工作,推动公约各项条款的有效落实。在此方面,应大力推动国际合作、化武防护与援助等相关条款的全面实施,以调动缔约国全面履约的积极性,并为加强公约普遍性的努力注入更大活力。应客观、务实地处理工业核查问题,完善核查机制应以提高核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目标,严格遵循公约规定,合理分配资源,统筹考虑设施风险度、地域平衡、缔约国负担、国家履约机构作用等因素。同时,应以实现公约核心目标为前提,面向未来,研究如何完善本组织的组织结构、工作方式和资源配置,以提高效率,更好地适应形势需要。

  需要指出的是,在规划本组织未来的进程中,缔约国应始终发挥主导作用。中方注意到独立咨询小组、外聘顾问、技秘处内部所设委员会以及一些智库就本组织未来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同时认为,有关本组织长远发展的建议和考虑只有在缔约国充分讨论、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才能付诸实施。这既有利于维护本组织民主、透明的工作传统,也可最大限度获得缔约国的支持。

  中方重视公约三审会在规划本组织今后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欢迎三审会筹备工作组正式开始工作,相信工作组将在主席阿尔及利亚大使的领导下,根据实际讨论情况并综合考虑成员国意见,不断完善工作安排和方式,以期顺利完成三审会最后文件的起草,为三审会取得成功创造条件。

  主席女士,

  中国作为公约原始缔约国,一贯全面、切实履行公约各项义务,并本着互相尊重、友好合作的原则发展与技秘处关系,为推动公约的平稳实施、本组织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我愿借此机会宣布,为促进公约第十一条的有效实施,推动化工领域交流,中方与技秘处将于今年9月在华合办亚洲地区首次化工国际合作问题研讨会,欢迎有关缔约国派人参加。

  中国代表团要求将上述发言作为会议正式文件散发。

  谢谢主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