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团长陈旭大使在第74届执理会上的发言
2013/10/08

主席先生:

  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欢迎你主持本届执理会。中国代表团将与你和其他代表团充分合作,为顺利完成本届执理会各项工作而共同努力。

  中方感谢总干事全面介绍,感谢几位副主席所做的报告,赞同伊朗大使代表不结盟运动和中国所做的发言。下面,请允许我进一步阐述中方立场。

  一、中国欢迎叙利亚交存入约相关文书,赞赏第33次特别执理会通过有关销毁叙利亚化武决定。中方主张叙利亚化武销毁应与政治解决叙危机并行推进,期待禁化武组织在核查、销毁叙利亚化武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中方愿派专家参加相关工作并提供资助。中方同时认为,叙利亚入约不仅是公约普遍性的重要进展,也更加凸显出化武销毁是公约的宗旨和首要任务。中方希望禁化武组织继续确保在化武销毁方面的资源和投入。

  二、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销毁进程刻不容缓。可以说,相比库存化武,日遗化武的现实危害更为严重,销毁更为紧迫。中方对销毁进程迟滞表示遗憾与关切,敦促日方认真落实公约及执理会相关决定,尽早完成销毁。中方一贯本着务实与建设性态度与日方就日遗化武销毁相关问题进行合作。今年9月9日至13日,中日双方首次联合邀请执理会代表团访问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设施,实地了解了日遗化武销毁进展。中方将就此专门向执理会介绍相关情况。

  三、禁化武组织2014年工作方案和预算对未来履约具有重要影响。工作方案和预算应继续确保销毁、核查的充分有效投入,对工业核查、国际合作等重点领域工作进行合理规划、中方认为,战略政策办公室应在其职责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推进履约和技秘处自身工作做出战略性规划。知识管理中心、宣传教育、指称使用应急小组等问题尚存争议,中方呼吁各方显示灵活,充分协商,尽快达成一致。中方将继续关注上述问题进展情况。

  四、国际合作是公约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的缔约国大会将审议第16届缔约国大会通过的“充分实施第十一条要素决定”,本届执理会将审议技秘处就此向大会提交的报告。中方充分肯定缔约国和技秘处过去两年在国际合作领域所做工作,同时主张继续增加国际合作领域投入,积极探讨实施包括“行动计划”等相关措施。这将有助于提高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履约水平和积极性,并有益于实现公约普遍性。

  主席先生,

  总干事选举是本届执理会的重要议题。中方赞赏尤祖姆居先生就任以来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执理会推荐他连任表示支持。希望总干事一如既往做好技秘处及履约各项工作。中方将继续全力支持、配合总干事的工作。

  中国代表团要求将上述发言作为会议正式文件散发。

  谢谢主席先生。